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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王曦)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问题后,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主体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头盔是否有进货查验、厂名厂址、3C强制认证标志,产品标准等,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7家,产品30余批次,现场责令下架不符合要求的头盔20余个。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购买安全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全力守护消费者“头顶上的安全”。
消费提示
今年7月即将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消费者选购时做到“一看、二闻、三按、四戴、五问”:第一要看,看产品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包括规范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合格标志等,产品是否具有发泡材料缓冲层,不要购买没有发泡材料缓冲层、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无产品合格证的头盔;第二要闻,用鼻子闻一闻头盔是否有刺激性气味,选择无气味或气味较小的产品;第三要按,用手稍用力按压头盔的发泡材料缓冲层,选择缓冲层手感密实或有轻微反弹感,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第四要戴,试着佩戴头盔,头盔与头部贴合,佩戴舒适,如果配有护目镜,选择护目镜透光性能更好的透明镜片;第五要问,不同头盔种类的防护性能不一样。目前的摩托车头盔,均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在购买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时,要选购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新国标实施后,B类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A类头盔既适用于摩托车乘员,也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发现商家销售可疑问题头盔,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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