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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刚华
今年,湖南在全省部署“重点民生保障仗”,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围绕“十大重点民生实事20个项目”“4个重点监测民生项目”,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持续织密民生保障网,真心诚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7月12日《湖南日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服务于民不仅要体现在党崇高的理想信念追求上,更应当落脚到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现实生活中。从逻辑发展的链条来看,实施的项目工程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民,对服务于民最好的诠释就是回应民生关切,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从关心关注人民群众每一件现实利益的小事小节着手、发力,具体体现在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生、老、病、养上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哪怕是一件再小的民生项目,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这些看起来琐碎细微的事情,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具体需求,一头代表着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从发展规律来看,发展有快慢、发展有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等自然因素,而地区性差异、群体差异性等各方面因素的非均衡性,就导致出现个别民生困难的情况。
当然,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推进民生项目建设不能盲目行之搞一刀切,更不能不注重方式方法,不结合发展实际的蛮干硬上。从事物科学发展的角度来看,应当尊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到量力而行,既不能高喊口号的搞忽悠式、面子式的形式主义,更不能搞透支自身、杀鸡取卵等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空中楼阁”,这些不切合实际的“假大空”“高大上”项目,往往会适得其反,引来人民群众的反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降低人民群众的公信力,最终以劳财伤民的结果而草草收场。
解答项目建设与民生的取舍关系,核心要义是执政者要有清晰的执政理念,注重正确看待和处理项目建设与民生改善的关系,对坚持什么样的发展观这一问题应作出科学、明确的回答。具体来讲,在项目从谋划、开工、建设、完工的过程中,应时刻注重修正偏差,不能只见物不见人,项目建设和民生的关系应该是项目建设为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物质基础,民生改善为项目建设提供强大内生力,项目建设与民生改善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两者并不矛盾。抓项目就是抓民生,抓民生也是抓项目,最终才能实现项目建设与民生保障的双赢。
从全局的角度看,应当在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中,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有作为、有成绩,让人民在民生项目的建设上切实感受到温度、切实提升满意度,让服务于民在一件件民生项目中切实感受到党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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