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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银保监罚决字〔2023〕25号)显示,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财险淄博中支)专属渠道一部团队经理李会娟因对中路财险淄博中支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1.1万元罚款。具体如下:
2022年1-5月,中路财险淄博中支在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车险业务中,账内支付手续费14365.22元,账外进行了手续费加投,共涉及账外手续费21164.15元,其中,已实际支付账外手续费17501元,剩余3663.15元尚未结算。共涉及车险业务239笔,净保费179508.88元。经查,2022年4月、5月,中路财险淄博中支分别报销宣传用品费、防预费16501元、1000元,上述报销款项均以现金形式回流至中路财险淄博中支李会娟,实际用于支付17501元账外手续费,造成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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