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澳门市民日报
本报讯(记者 何隽捷)在澳门城市大学建校42周年之际,适逢《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30周年,由城大法学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伙伴)基地——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办,澳门特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教育基金资助的《完善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研究》科研项目成果发布暨座谈会,3日在城大氹仔校区举行。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桂平,法学院课程主任李洪江、助理教授吕冬娟、陈怡、范雪珂,商学院助理教授梁惠雅,科研处处长盛剑参加是次会议。
叶桂平主持会议谈到,法治为本,澳门《基本法》的制订周全考虑国家整体利益和澳门根本利益,科学融入澳门本地的实际情况,广泛凝聚共识,是一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文件,使“一国两制”能够行稳致远。他指出:在《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有力保障下,澳门实现平稳过渡和顺利回归,并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开创澳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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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强调,伴随经济多元转型,澳门长期积累的经济结构失衡、发展动能不足、住房困难、贫富悬殊等经济民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当务之急是要抓好经济发展,建设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打下稳固基础,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一方面,今后澳门要继续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坚持依法施政,落实“爱国者治澳”,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夯实特区繁荣稳定的法治基础。另一方面,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找准澳门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蓝图带来的机遇,尤其是做好与合作区和大湾区的法律协同和规则衔接,促进相关建设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以“澳门所长”对接“国家所需”,推动经济适度多元。
李洪江在线发言认为,《基本法》是澳门“一国两制”实践的制度保障,确保澳门特区的成立及顺利运作。澳门回归以来,《基本法》在澳门得到有效实施。澳门社会有强烈的国家认同感,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都自觉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来处理各项事务,使得澳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澳门“一国两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
吕冬娟表示,《宪法》是中国澳门地区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的根基,只有深刻地理解《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才能在新时代更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的根本遵循。澳门应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深入坚定地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积极参与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更深层次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此推动和书写具有中国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伟大实践的新篇章。
陈怡提到,《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完善与《宪法》和《基本法》相适应的法律体系,首先要准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内涵与关系,始终将“一国”作为“两制”的前提与基础。一方面要不断健全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法律制度与机制。
范雪珂强调,以往曾出现《基本法》是“小宪法”的表述是片面的,因《基本法》并不能够完全承担《宪法》的功能,应正确看待特区的宪制基础,《基本法》根据《宪法》的授权而制订,以《宪法》起主导作用,以《基本法》对自治方面规范起辅助作用,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我国作为单一制体制的国家,《宪法》是“一国”的坚实基础,并为“两制”提供保障,对此应对《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有准确认识,加强爱国爱澳的社会基础。
梁惠雅指出:为有效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澳门回归后就多次解释及调整《基本法》当中的法律问题。近年来,澳门政府为普及《宪法》与《基本法》,大力推广相关的普法宣传、加强《基本法》的教育课程。除了要让民众厘清《基本法》是国家《宪法》的完善,令澳门居民明确《基本法》颁布的作用外,更应该关注《基本法》的实践,继续完善《宪法》与《基本法》的相关配套机制,准确坚守“一国”原则下的“两制”发展。
《完善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研究》由城大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承办,项目对《宪法》与《基本法》下的澳门特区进行法理剖析,探究《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宪法》在澳门特区的效力与影响、《基本法》的性质、内容与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中央管治权与特区自治权的关系,并针对完善澳门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具可操作性的建议,以此填补目前中国澳门特区本土在此战略问题研究的空白。
城大一直以来根植澳门,服务国家,紧贴国家重大战略和澳门发展需求,针对特区施政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问题,灵活组建跨学科跨部门科研团队开展相关研究,稳步增强产学研能力,以期能够更好地服务本澳社会,为国家、澳门及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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